齐河县搭建“四大平台”推动党员教育提质增效******
作者:曹志亮、王慧敏(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
近年来,齐河县坚持把加强党员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以加强阵地、课程、师资、宣教四大平台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体系健全、富有特色、学用一体的教育机制,持续推进党员教育提质增效。
一、加强“阵地平台”建设,搭建多元培训载体。持续挖掘红色教育资源,倾力打造党员教育阵地平台。一是高标准建设齐河县委党校新校区。按照“超前谋划、着眼未来、科学实用、务求实效”的理念进行规划建设,党校新校区占地52亩,建筑面积2万平米,设置办公楼、教学楼、学员公寓楼、餐厅楼四个主要功能区,图书室、阅览室、党建书吧、党建活动室、健身房、职工活动室、档案室等功能室一应俱全,能满足1600人同时培训、500人同时食宿。二是规范乡镇(街道)党校建设。先后出台《齐河县乡镇(街道)党校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党校(党员教育中心)“擂台比武”暨评选县级规范化党校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党校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按照“五室八有五上墙”的标准,规范乡镇(街道)党校教学场所。完善机构设置,为每个乡镇(街道)党校落实2个事业编,同时,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管党费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整合优势资源,每个乡镇(街道)党校打造了3处以上现场教学基地,并配备讲解员。三是打造红色教育矩阵。以“担当”为主题,以情景体验为主要表现形式,打造齐河党员教育体验基地,运行以来先后接待参训人员3000余批次、13万余人次,成为山东省委党校在德州市设立的第一家现场教学基地。依托鲁北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后里仁庄党支部”,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形象真实地展示齐河地方党组织发展的全过程,启用以来接待参训党员干部300余批次、9000余人次。同时,对全县各类红色资源进行整合,把革命烈士纪念馆、国防教育基地等分散的红色场所串联起来,每个点提炼一个主题,打造具有齐河特色的“红色教育矩阵”。
二、加强“课程平台”建设,提供丰富教学内容。坚持“围绕党的建设需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党员干部个人需要”设置课程,致力于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能力水平。一是抓好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统领地位,主体班次中理论和党性教育的比例占总课时70%以上。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教育活动,举办“红色教育进社区”“红色文化进校园”活动,把红色教育送到党员群众身边。举办“红齐”微党课大赛,推选优秀党课15部。二是抓好能力提升课程。每年开设全县中心工作解读课,讲解宣传全县的中心工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解决工作思路问题。开设“提升执政能力”专题教学课程,包括提升科学决策能力、政治领导力、公共服务能力等讲题,共梳理能力提升方面的专题课30余个。三是抓好现场教学课程。开展现场教学调研活动,挖掘教学资源,提炼形成教学模块,目前已开发经济开发区跨越发展教学模块、乡村振兴教学模块、红色齐河教学模块等7大模块、60个现场教学点。2022年以来,已开展了20余场现场教学,1200余名基层党员参加了现场培训。
三、加强“师资平台”建设,持续壮大师资队伍。狠抓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党校专职教师、本地兼职教师、外聘客座教师”三位一体的师资力量格局。一是强化县委党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校”行动,每年通过招考为党校引进专业硕士以上人才1-2名,为党校增加9个编制,编制总数达到37人。实施“诵、读、讲”三位一体的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每季度开展一次“朗诵活动”,每周三、五下午为集体阅读日,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试讲活动。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组织教师到重庆、延安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山东省委党校进修学习,确保每人每年接受10天以上培训。二是拓展兼职师资队伍。整合全县资源,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和先进典型人物,担任党校兼职教师,兼职教师人才库已达到300余人。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县领导和各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至少到党校主体班次讲1次课。三是挖掘上级和外地师资力量。用好省级“名师送教”师资库,对接德州市委党校专家库,今年以来,邀请省市有关单位领导专家30余人次来齐授课。扩大选人视野,开设“齐河大讲堂”,定位“前沿、实用、权威”,邀请中央部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知名专家学者来齐河作专题报告,围绕新旧动能转换、舆情处置、政务服务等主题,邀请20余名专家进行授课。
四、加强“宣教平台”建设,大力提升培训实效。坚持把开展宣教工作作为党员教育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覆盖面。一是抓好主体班次培训。坚持把主体班次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不断探索主体班次提质增效措施。2022年以来,先后举办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全县科级干部进修班等班次15期,培训党员干部2000余人次,同时,积极承办省级培训班,先后承办全省乡村振兴专题示范培训班1期、全省2022年度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3期。二是持续办好“巡回党校”。为提升党员培训的覆盖面,创建了实体化运行的“巡回党校”,变“等学员上门学”为“走下去上门讲”,让全县基层党员就近接受党校培训。近年来,根据运行效果不断优化调整教学点,目前共设立了120处村级教学点和11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教学点,2022年以来,开展培训130余场次,培训党员1万余人次。三是用好新媒体平台。积极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先后开通齐河党建公众号、齐河党建视频号、红齐党建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推出“红齐云课堂”党建宣传品牌,开设我来讲党课、党务知识我来讲、我与灯塔共成长、党的二十大每日一学小课堂、我的基地我来说等栏目,让党的声音传得更开、传得更广。
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关楚瑜
“拿着2000元的购物卡,本想好好消费一番,却被告知有支付限制,几乎什么都买不了,那我还办这个卡干什么?”
今年春节前,北京市朝阳区居民林琳来到家附近的一所大型商超,选了一大堆年货,在结账时却发现大部分都不在购物卡的可用商品范畴。
林琳发现,这家超市里至少90%的商品不能用购物卡支付,比如生活必需品和零食品类完全不能使用,只有冰箱、洗衣机和空调这种大家电,还有部分冷冻海鲜和蔬菜可以使用。
近年来,各行业的许多商家都推出了储值卡,如美容美发店、餐饮店等充值类会员卡等,这种卡都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某企业发行,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储值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有的商家设置了支付限制,导致消费者有卡却买不了想买的商品,有的消费者办卡后遭遇退卡难、退款难等情况。
储值卡如果存在限制消费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商家是否可以拒绝消费者的退款需求?购物卡、会员卡使用受限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购物卡消费支付受限
线上购物莫名被拉黑
今年1月初,北京、沈阳、昆明、无锡等地都传出“家乐福购物卡结算受限”的消息,大量消费者称在家乐福购物后用购物卡支付时受到限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消费者说,以往家乐福的购物卡可以用于支付所有商品,但现在只有少部分商品可以使用购物卡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的家乐福超市发出了退卡通知。例如,1月18日,湖南长沙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宣布将在2023年1月30日前正式闭店,即日起至1月31日,芙蓉店服务中心卡部柜台为顾客现场办理退卡业务;若未能在期间内办理退卡手续的,只能前往350公里外的武汉家乐福光谷店继续使用或退卡。
1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陈明前去登记退卡。“现场人非常多,我排了3个小时,虽然有公告称应退尽退,但如果过了时间,再想退卡就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了。”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线下的超市购物卡外,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线上超市的购物卡同样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因为开通购物卡往往会有优惠,并且消费时平台也会有一些活动赠金,经常网上购物的湖南株洲的李欣在某线上商超开通了一张储值卡。因为卡里还有50多元余额,她想在活动期间用掉,但她点击支付时页面一直弹出小窗称“同一时间下单人数过多,建议您稍后再试”,导致她一直无法成功购买商品。
从李欣给记者分享的支付页面可以看到,她的超市卡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选择抵扣商品价格的,只是无法成功支付。
“我刚开始真的以为是购买人数过多导致卡顿,但是用家人的账号购买同样的商品时,发现是可以购买的,并没有出现‘下单人数过多’的提示。我当即联系专属客服反映这个情况,但是依旧没有解决问题。”李欣说。
记者在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发现,像李欣一样遇到这种无法使用线上超市卡余额的消费者还有很多,不少消费者反映账号莫名其妙无法使用了,就像“被拉黑”了,从而导致卡里成百上千元的余额无法使用。
广东深圳居民刘丽是某线上超市的忠实用户,已经下单过几百单商品。“我的超市卡里充值了1068元,现在还剩300多元,但是想买的商品一直下不了单,询问客服什么时候能让我恢复下单,对方一直表示‘我们无法核实你不能下单’。联系客服退卡,客服说退卡的话要扣除当时赠送的43元。”刘丽说,这一系列操作让她寒了心,退款以后再也不买了。
消费限制属违约行为
价格差异或涉嫌歧视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付受限的情况下,能够用购物卡支付的少数商品还存在溢价问题。林琳说,她用购物卡买了5块鳕鱼,结账的时候发现花了800元,“没有想到会这么贵,我之前买过类似的,也就一两百元”。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多名消费者称在线下超市购物时遇到过购物卡结算商品溢价严重的问题。一位消费者吐槽说:“购物卡只能用于指定的商品结算,同样的商品,用购物卡结算要90元,选择其他的支付方式40元即可。”
对于线上线下超市购物卡支付受限、付款方式不同价格不同、“被拉黑”无法使用等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这是给交易者设置障碍,实质就是变相要求消费者采取对商家有利的付款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对于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的这一行为,叶林认为,当消费者向商家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就与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里,双方可以自由商量使用的权限,例如哪些商品可以使用,是否有优惠等。如果双方在约定时并没有对预付卡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作出限制,但是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消费时却被告知使用受限,这就相当于商家改变了双方的合同条款,构成合同违约。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不排除构成欺诈的可能性。但是这需要举证证明商家在售卖预付卡时确实存在欺诈性的行为,例如,故意设套诱导消费者充值,但购物时实际上无法支付。”叶林补充说。
对于部分商品用购物卡支付与其他方式支付时存在较大差价,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对于同一商品而言,使用购物卡结算的价格高于不使用购物卡结算这种做法涉嫌侵犯持卡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叶林说,使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存在较大的差价,就相当于一种商品设置了两种不同的价格,这是对预付卡持卡人的消费歧视。
节日不能使用会员卡
消费者退卡退余额难
除了超市购物卡外,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餐饮等行业,也有许多商家通过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充值办卡进行预付式消费。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有过年期间不让刷卡、退卡难的问题。
广东中山居民张平在一家美甲店充值了会员卡,平时做美甲、接睫毛可以用卡内的余额,并且还可以享受8.8折的会员优惠。但是春节期间,张平去做美甲时却被告知节假日不能使用会员卡的余额付费。
“办卡时没人告诉我会员卡还会有使用时间限制,店员还承诺过‘不限期使用’,结果在我做完美甲想要付款时才跟我说这个规定。”张平回忆说。面对她的质疑,美甲店店员态度强硬:“会员卡内的余额过完年就会恢复正常使用,过年‘全世界’都不能用会员卡了。”
在采访中,有很多消费者反映了同样的情况——节假日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内的余额付费,必须支付现金。甚至有的消费者称,在办理会员卡前特意确认过年能刷卡才办理的,结果商家转头就变卦不让刷卡。还有的商家在过年期间虽然支持会员卡支付,但取消了会员卡对应的折扣。
不少消费者反映,美容院、美发店经常拒绝会员卡退卡、退款要求。
广东佛山居民李乐在某美容院充值了540元,可以在店内做5次头皮护理的项目,充卡后她只在店内消费了一次。由于李乐被公司调去别的城市工作,当地并没有这个品牌的美容院,便向商家提出退款。但是商家称,卡内剩余的钱只能兑换店内的面部护肤产品或者面膜,不愿意的话只能自行将卡转售给他人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商家在遇到消费者退卡时,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而且商家往往会把责任推给消费者,以“消费者个人原因”为由拒绝退款。部分商家在发行充值会员卡这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如“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概不退款”“不得转让不得转售”……消费者想要退款往往困难重重。
浙江温州居民宋雅一时冲动在一理发店办理了一张储值5000元的会员卡,用了几次之后觉得理发师技术一般,于是就想退卡。宋雅说,在了解到她的想法后,商家果断拒绝,服务态度一扫先前的温和。之后宋雅反复沟通过几次,商家始终态度强硬,拒绝退卡,说这是“个人原因”,不符合退卡标准。“他们推诿扯皮了一堆话,其实就一个态度:退款免谈。直到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工作人员跟理发店做了沟通,然后在我的多次催促下,对方才将余额退给我。”宋雅说。
赵占领介绍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形式,对于不记名卡,发行企业不应限制也难以限制其转售。但是对于记名卡而言,发行企业有权通过购卡协议或章程等方式限制其转售。至于“概不退款”要区分情况而定,比如在发行企业停止经营时则要退款,在发行企业构成合同违约时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不能既不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又不支持退款。
叶林提出,消费者向商家购买会员卡,也是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是合同关系的话,就不存在单一的解释权。若大家对于这个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赵占领说,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拒绝退款充值会员卡内余额时,可以依法向发卡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建议消费者办卡时理智消费,了解办卡规则,避免让心怀不轨的商家有可乘之机。”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